噴淋試驗就是根據實際情況,在預定時間內按一定流速對包裝件進行噴淋,用以評價包裝對雨、雪環境的抵御性及對包裝產品的保護能力。
1.試驗場地面積至少要比試驗樣品底部面積大50%,使試驗樣品處于噴淋面積之內。如果有必要對場地溫度進行控制時,可以對試驗場地進行隔熱或加熱處理,在沒有特殊要求時,噴淋溫度和試驗場地的溫度應在5~30℃間,一般取25±2℃。場地地面應有很強的防水性能,并且應設置格條地板或足夠容量的排水口,以使噴灑的水能自動排出,不致使試驗樣品浸在水中。試驗場地的高度要適當,使噴水嘴與試驗包裝件頂部之間的距離至少為2m,以保證水滴垂直滴落。
2.噴淋裝置。噴淋循環裝置應安裝過濾器、水泵、安全閥、測量儀表、調節閥、噴水嘴、貯水槽以及通水管道,貯水槽中應裝有水量、水溫調節裝置,如圖9-2所示。
3.試驗參數的確定。噴淋裝置應滿足100土20L/m2.h的供水速率,噴水要求充分、均勻。用量器校準噴水速率,其zui大不超過120L/m2.h;zui小不得低于80L/m2.h。必要時噴水口可設置在場地四角位置上,方向向上噴,使水滴不直接噴在樣品上面。
噴淋時間應根據包裝件的防水性能及流通環境來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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